“1月19日到了这里,昏迷了半天一夜。
1月20日上午醒过来,下午抓了一只甲鱼吃。
21日教6队杀甲鱼。
22日上午杨队长家杀猪,下午到大队教杀甲鱼。
23日上午去4队,下午去7队,同日,所有生产小队去公社拉电线杆。
24日上午去8队,下午去9队,生产队栽电线杆。
今天是1月25日,要去大队部教肖副队长家里人做酸菜,生产队继续栽电线杆。”
陈凡将蘸水钢笔插到竹筒里,脸色颇有几分怅然。
都过去5天了啊,今天都第6天了,朱公安怎么还没回音呢?
姜丽丽站在一旁,看着他写的东西目瞪口呆,“这就是你写的日记?”
陈凡奇怪地看着她,“啊,有什么问题吗?”
姜丽丽看了看他,再看看本子上的字,“你写的也太简单了吧。”
在她看来,小学生写的都比这个要强。
她现在都怀疑陈凡到底有没有上过高小(小学一二三年级叫初小,四五年级叫高小)。
陈凡却不以为意,“日记日记,就是记一下每天发生的事情就行了,写那么详细干嘛。”
如果不是为了帮助记忆,正经人谁写日记啊?
随即将笔记本翻过来,揭开封底,打开最后一页,“我现在要记账,你帮我清点一下。”
虽然杨队长说的很清楚,这些都是什么奖励、谢礼、回礼。
但他不能当做理所应当就这么收下,以后有机会还是要还上这份人情。
毕竟在他眼里,就教个杀甲鱼,真算不得什么事,更何况6队还给他算了工分的呢。
以前没有纸笔也就算了,他也不好意思找姜丽丽借,恰好昨天在9队,他们队上的会计送了他一个笔记本、两支蘸水钢笔和几包墨水粉。
蘸水钢笔并不是真正的钢笔,跟鹅毛笔有点类似,就是一个笔尖后面接一根长长的笔管,要书写的时候,用笔尖蘸墨水就能书写,写完了再蘸,很不方便,而且写字的时候出水不均匀,刚蘸了水就很浓,然后越写越淡,直至重新蘸水。
();() 就这还是人家会计见陈凡像个读书人,特意送给他的。
墨水粉则是小包的干粉末,用清水冲开,摇匀后就是墨汁。
这两样东西陈凡都没见过,刚开始他还不肯要,听他们的队长说这个不值什么钱,他才收下。
再加上那个纸张粗糙的笔记本,正好可以记点东西。
“哦。”
姜丽丽鼓了鼓嘴,看了看旁边堆了两张床的东西,“从哪里开始记?”
陈凡想了想,“从大队部的开始吧,一样样来。”
然后姜丽丽一边清点一边报给他,陈凡便快速记录。
随后一盘点,东西还真不少。
大队部送的“知青大礼包”
且不说,肖副队长给的军大衣和大头皮鞋也不提,就各个小队给的东西,加起来也不得了。
12个小队,6队就是几身衣服鞋子,还有30斤米和半袋红薯。
剩下的11个小队,有5个是陈凡自己去的,6个是刘掬匠去的,他去的地方就收一条肉一条鱼,其他也给陈凡送了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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